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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某赡养纠纷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26 08:51:00  浏览量:
 
案件类型:民事法律援助
    由:赡养纠纷
援助单位: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李长江,临清市魏湾司法所所长。
受 援 人:史某,女,58岁,住临清市魏湾镇。
 
案情介绍:史某住临清市魏湾镇,今年58岁。老伴早年去世,生有一子,名叫肖X来,现年30岁。近两年来,肖X来对其母的生活不管不问,在这期间,其母因病住院治疗花费5000余元,都是史某借的,出院后找肖X来要,肖X来不给。因史某生活困难,所以,找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承办过程: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史某符合援助条件,就把该案指派到魏湾司法所处理。李长江所长接到案子后,立即带领助手找到其儿子肖X来,询问其不赡养母亲的原因。原来,肖X来这一段时间打工没挣多少钱,所以没给其母医疗费。李长江所长告诉他,如果一次拿不出那么多,可以分期给,并严肃的给其讲明赡养老人是做儿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则代理其母向法院起诉。到那时,不但要全额支付其母的医疗费,而且还得承担诉讼费,并且全村人都知道其不孝顺,后悔都来不及。李长江所长还给肖X来出示了已经写好的诉状,慑于法律的威严,肖X来终于同意调解。
 
承办结果:李长江所长见肖X来让了步,趁热打铁,立即起草了调解协议,协议规定肖X来支付其母的全部医疗费,并每月给其母20斤小麦。此事在李所长的努力下得以很快解决,史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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