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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燕离婚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01 08:55:00  浏览量:
 
案件类型:民事法律援助
案    由:离婚纠纷
援助单位:莘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张雪霞    莘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受 援 人:黄×燕,女,1979年10月9日生,汉族,农民,住莘县张鲁镇化庄村
   
案情简介:受援人为农村家庭妇女,其丈夫在莘县某局下属单位工作。结婚六、七年之久,生有一男孩。因其丈夫在外面有了第三者,嫌弃受援人没有工作,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受援人缺乏法律知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到援助中心,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听取受援人情况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批准予以受理此案,并及时指派人员予以办理。
   
承办过程:受理该案件后,承办人员详细询问了当事人相关情况,也了解了受援人对该案的真实想法,与其商讨了针对本案的具体策略,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本案当事人双方有较大数额债务,孩子又较长时间未随受援人生活,且受援人亦有不愿抚养孩子的想法,对该婚姻受援人也失去了信心。对于本案,只要能从经济方面及孩子的抚养费、探视权方面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承办结果:本案由莘县法院民庭受理后,庭审前主审法官进行了调解,由于分歧较大调解未果。开庭审理后,在受援人方提供的大量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丈夫有第三者的过错行为,其丈夫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从经济方面尽力照顾受援人,由于受援人亦不愿维持该婚姻,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1、双方自愿离婚;2、夫妻共同债务由其丈夫承担,财产在各处的归各自所有,房租3000元由其丈夫承担;3、婚生男孩由其丈夫抚养,不要求受援人承担抚养费用,受援人可随时看望孩子。
双方关系在达成协议后也得到了改善,由庭前的水火不容到达成协议后的心平气和。这对今后双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极其有利的。
   
简要点评:本案涉及维护妇女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最初受理,到案件指派、承办、结案全过程遵循了“和为贵”的思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及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有力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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