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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李某某赡养纠纷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1 11:08:00  浏览量:
 
援助类型:民事法律援助
    由:赡养纠纷
援助单位: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李燕   临清群星法律服务所
受 援 人:张某,男,汉族,61岁,系临清市潘庄镇某村村民
受 援 人:李某某,女,汉族,59岁,系临清市潘庄镇某村村民 系张鸣之妻。
 
案情简介:张某夫妇是临清市潘庄镇某村村民系低保人员,年事已高的他们,身体有病,无经济来源,生活费用靠国家低保维持生活。目前因为有病,俩位老人的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他们有三位子女,多年来由于经常患病,每年都花费医药费用,因张某夫妻二人无经济来源,一直由他们的二儿子张某2、女儿张某某进赡养义务,医药费用也是由他们给予,尤其是二儿子张某2给我们的缴纳的医药费用多达八万之多。因他们的大儿子张某1多年来没有尽赡养义务,反而还跟他们夫妻二人争执他们的家产问题,无奈之下,他们夫妻二人寻求法律途径,就来到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欲起诉三位子女。援助中心把该案指派给法律工作者李燕承办。
 
承办过程:李燕接受指派后,首先到老鹅家中了解案情, 她发现俩位老人家的子女其实以前对老人一直都挺好,因为老人的宅基地分配方案的问题,三位子女和老人家产生矛盾,于是,承办人李燕在开庭之前,先后和老人的子女做思想工作,把俩位老人家的财产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分开进行调解,最终,该赡养案件通过调解,把老人家的赡养及老人家财产统一起来,由一位子女进行赡养,老人家放弃其他子女赡养义务,同时剥夺他们的继承权利,并且这个方案以调解的形式呈现出来,五位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各自得到自己想要的,法院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以后,李燕又为老人家亲自书写了遗嘱,和调解书的内容一致,并且找到村委的工作人员,予以见证,让老人家晚年得以清修。
 
援助结果:一个赡养案件解决了隐藏在该案件背后的分配家产的事情,老人家晚年赡养问题得到解决,老人家百年之事。此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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