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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11 14:20:00  浏览量:
2010年聊城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莘县燕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莘县法律援助中心燕店工作站有工作人员3人,2009年元月以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7件,其中调解13件,代理诉讼解决争议4件,免费代书20件,接受法律咨询400多人次,在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为人民服务,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宗旨,尽心尽力,无怨无悔,受到当事人、驻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一、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一年来,我们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最终目的,为此我们尽职尽责,踏实工作,无论寒暑,只要当事人正当要求,我们有求必应,认真负责。
二、增强责任感,为人民无私奉献
1、工作中,接待来访者做到了热心和耐心。因纠纷来咨询的当事人,有的年老文化水平较低,听不清或听不懂的经常见到,对他们我们总是热情接待,笑脸相迎,耐心讲解,不急不躁,直到解释清楚达到满意为止,2009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00多人次,不少纠纷在解答中消除,不少矛盾在热情引导中走上诉讼程序,不少案件在积极协调下双方和解。2009年10月,我镇安庄村李某与其婆婆毁苗纠纷,就是在耐心劝导下,化解了纠纷。
2、办案中,促当事人和解,并以诚相待,做到有诚心。很多案件案完事不完,官司打完了但事还没有完结,仍然存在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为此,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始终贯穿劝导当事人进行和解的精神,能不诉讼的就不诉讼。在当事人基本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弃一些权益,以达成和解的目的。对当事人以诚相待,与他们做朋友,增加他们的信任,有利于更好的解决问题。如2009年3月我镇西孙庄魏某宅基纠纷案,为达到他们和解的目的,我们把双方叫到一起,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达成协议,魏某在其宅基范围内建房,两棵杨树归孙某,并把树刨走。再有燕店村窦某赡养纠纷、西孙庄魏某居住权纠纷,都是在诉讼前得到和解。
3、主动介入涉访案件,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与镇信访办、综治办密切配合,对影响社会稳定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及早介入积极疏导,不致形成无序****。如镇办公楼遮阴案,镇办公楼为五层,楼后是燕店村村民的承包地,楼建起后,九户村民十多人来到镇政府要求赔偿二十年的损失,并声言要到县、市****,得知情况后,我们就积极介入此事,与财所人员丈量遮阴面积,评估协商损失,经过多次协商,讲法律比例子,最后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镇领导也非常满意,称赞法律援助工作站会办事能办事。
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恪守职业道德
我们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不断充实自己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虚心向县援助中心的同志们、其他同行们学习,提高了业务技能,办理了大量的援助案件。尤其是涉及困难群众、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定的站出来,责无旁贷。如聋哑人贾某离婚案、白某土地纠纷案,都是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办理的,我们不怕艰苦,不怕困难,一心为援助对象着想,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怀有一颗仁爱之心,为群众服务无怨无悔。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在辖区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2009年在镇集会日参与法律咨询5场,到中小学上法制课30多课时,给村两委干部宣讲2场,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对《法律援助条例》也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使人们知道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职能、范围、对象等,扩大了法律援助在社会的影响,争取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做的还很不够,与其他兄弟单位还有差距,自己的服务水平、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要不断学习,工作再上水平,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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