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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天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11 14:24:00  浏览量:
2010年聊城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冠县法律援助中心 许志昌
许志昌,男,1974年4月4日出生,汉族,1998年7月毕业于山东省法律学校,1999年1月份分配到冠县司法局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00年10份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2年5月提升为冠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许志昌同志自1999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踏实,一丝不苟。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以来,更是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工作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律师业务操作规程,严格履行律师义务,从未有过被委托人投诉或者其他违规职业记录。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同时积极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学校和农村为学生、村民讲解法律援助制度,讲解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消除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上的困惑,将一些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在办理的80多件援助案件中,有未成年的刑事辩护,也有农民工工伤的索赔等案件。在一件工伤案件中,先仲裁后诉讼,历时一年半,由于当事人伤情严重,瘫痪在床,在调查取证,开庭审理等过程中,一直由许志昌骑个自行车来回奔波,直到为当事人拿到赔偿款。当事人家属多次到援助中心跪谢。
在办理的一件未成年抢劫案件中,被告人王某参与两次抢劫,在一次寻找抢劫目标未果的返回途中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许志昌同志在接受该案的委托后,通过对王某及王某的父母座谈,针对王某的性格特点、家庭状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王某自幼辍学,平时父母管教严厉,到冠星国棉厂上班后,脱离了父母的约束,且年龄较小,哥们义气较重,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追其原因与其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有直接的关系,在会见时王某多次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请求改过机会。随后将该调查以报告的形式于庭审前交到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许志昌针对王某在案件中所起作用只是听从安排,没有对受害人实施暴力行为,主观恶性小,处于从犯地位展开辩护,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王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以上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
在办理这些援助案件的过程中,一直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办好每件法律援助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实现了律师为社会公平正义奔走的职业使命,让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觉到法律援助就在身边,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许志昌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副主任,主持制定了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让受援人一目了然。同时带领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他本人也在自学中取得行政管理本科证书,为更好的服务于援助事业夯实基础。
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协调县妇联,残联,老龄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各项援助工作事宜。定期值班解决援助问题,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村管区、城镇社区法律援助分站和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也在个别农村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切实发挥了基层法律援助人员承上启下,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的职能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倾情服务民生,在具体开展法律援助业务中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对农民工因工资,工伤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现役军人中的义务兵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不再进行经济困难状况的审查。对于涉及农民工和军人军属的其他案件,适当放宽经济困难的标准。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等法律援助网络组织,积极开展专项维权活动,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困难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律援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许志昌带领全体人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通过下乡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网上宣传栏,在《冠县周讯》设立专栏介绍典型案例等举措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在积极开展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在县城各主干街道设立咨询站点,为群众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通过广泛的法律宣传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是许志昌同志从事援助事业以来一直在履行的一项使命,从事援助工作十余年来,面对老弱病残多样性的受援人,他怀着一颗对法律援助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对社会贫弱者的同情心,以及由此升华的责任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服务知识和技能全心全意为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在得到受援人认可的同时,也多次被评为县级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法律援助任重而道远,许志昌同志还将一如既往的为法律援助事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为社会稳定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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