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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评先树优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03 09:08:00  浏览量: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评先树优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先进位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表彰在2011年法律援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促使2012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市司法局研究确定,在全市法律援助系统开展评先树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先树优的范围、数量:

在全市法律援助系统评选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个、优秀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18个,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40名。

二、评先树优的标准:

(一)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在县级法律援助机构中产生,符合以下条件:

1、完全达到省厅规定的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即:实有人员5人以上,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2011年法律援助业务经费预算不低于5万元,2011年办案不少于100件,无违纪投诉现象发生。

2、法律援助经费(包括地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以及中央、省转移支付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市局规定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补贴发放率达到100%

3、办公设备满足工作需要。具体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传真机、电话及其他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卷宗、文件档案橱柜等。

4、完成上级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及时将案件受理、承办和结案的情况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办案质量,案件卷宗齐全,装订规范。

5、业务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实施以及质量监督等工作制度;法律援助办事程序公开,服务规范;依法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每一件求助和投诉,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无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和收受受援人财物现象。

6、工作台帐健全。包括: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统计报表案件集体讨论研究记录案件跟庭旁听记录处理来电、来信、来访记录案件质量检查记录法律援助联络员名册,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

7、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中处于领先位次。

(二)优秀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评选标准:

优秀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中评选产生,符合以下条件:

1、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且达到六有标准

(即有成立批文、有机构牌匾、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规章制度、有业务档案)

2、工作站辖区内的村居组织法律援助联络员覆盖面达到100%,联络员名册健全

3、工作站人员两人以上,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上墙,业务流程操作规范,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档案橱柜。

4、工作站在辖区内村居组织设立了法律援助公示牌,向村居组织发放了法律援助手册,向低保户发放了法律援助绿卡。

5、工作站2011年度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6件,且案件台账完备,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6、按时足额兑现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补贴发放率达到100%

(三)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在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社会执业律师、公证员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评选产生,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热爱法律援助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勇于接受群众监督批评,立足本职为群众排忧解难,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困难等方面成效显著。

3、顾全大局,克己奉公;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团结合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法规,连续两年无查实的投诉举报问题。

4、注重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勇于开拓创新,积极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5、从事法律援助办案(证)业务的人员积极参加业务理论研讨和专业知识培训;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信执业,无不良执业记录;完成上级规定的法律援助办案(证)义务量,确保办案(证)质量。

6、法律援助律师、社会执业律师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质,具有办理疑难复杂法律援助业务的能力,年内办理过在全市影响较大的法律援助案件。

7、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工作优质高效,为法律援助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由市局根据2011年法律援助工作年终考核情况确定;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分别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县、市、区司法局推荐,报市局审核确定;优秀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各县、市、区司法局推荐,报市局考核后确定。

、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分配名额,按照评选标准于20122月底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法律援助中心,材料要求A4纸打印,一式两份。有关表格请在聊城法律援助网下载,网址:www.lcflyz.com。如有先进事迹形成材料一并报送,同时将电子版报送市中心。电子邮箱:lcflyz@163.com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对此次评先树优活动高度重视,严格标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客观、公平、公正。通过评先树优活动,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促进市法律援助工作争先进位,再创辉煌。

 

附:1、评先树优名额分配表

    2、优秀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审批表

    3、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0一二年二月十三

 


 

 

评先树优名额分配表

                                                   2012213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优秀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

  

4

 

东昌府区

6

3

临 清 市

6

3

东 阿 县

5

2

高 唐 县

5

2

冠    县

4

2

阳 谷 县

4

2

茌 平 县

3

2

莘    县

3

2

合    计

4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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