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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检验信息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6 09:12:00  浏览量: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2年度检验信息公开
 
2013年3月26日,经聊城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审核,我单位年检合格,现将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12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扎实开展“争先进位年”、“为民服务争先创优年”活动,做了如下工作:
(一)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2012年全市办案数量达到2824件,各县(市、区)办案数量均在300件以上,全市办案数量比2011年增加31.2%,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办案任务,完成率为103%。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手续完备、材料齐全、装订规范、管理严格,合格率达到了100%,优秀率达到了90%,案件旁听率超过2%,回访率达到了20%。
(二)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2012年,全市经费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8个县(市、区)的地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预算总额达到46万元,东昌府区达到了10万元;中央、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向我市8个县(市、区)转移支付71万元。进一步提高办案补贴标准,乡镇工作站、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的非诉讼案件每件补贴不得少于200元,律师办理的诉讼、仲裁案件每件补贴不得低于300—500元,公证援助事项每件补贴不得低于200元。
(三)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扎实推进新增了山东普新、山东鸣远、山东舜翔(聊城)等3家律师事务所为“聊城市法律援助受理点”,可以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市中心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整体上看,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四)“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深入开展 “聊城市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信息库”共收录了全市32家律师事务所的146名资深律师,资深律师名录在聊城市司法行政网、聊城法律援助网上进行了公示,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被中国法律援助网、《齐鲁晚报》、《聊城晚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五)法律援助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年初以来,全市上下连续开展了多次大型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在各级网络媒体刊发通讯报道43篇,与聊城电视台《民生面对面》栏目合作法制节目40期,与《生活正前方》栏目合作法制节目30期。
(六)其他各方面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开展了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信访案件的处理;在聊城大学法学院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102名,壮大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特别是做好法律援助中心两个家属院的管理工作,为住户创造了安全、卫生、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0一二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聊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方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较少,难以支撑法律援助案件持续快速增加的需求,经费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经费使用管理方面,政法转移支付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工作方面的数额较少,办案补贴标准较低,有的发放不及时,财务账目不太规范。
(三)由于经济条件和办公场所的限制,特别是多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正值办公场所拆迁重建之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大厅)的建设,在场所面积、设备设施配备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
(四)资深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比例不高,有的案件卷宗装订不规范,卷内材料比较简单。
(五)信息案例报送质量不高,上级采用率偏低。
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确保办案数量持续增长,保证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办案任务,并确保办案质量。
(二)继续争取法律援助经费,力争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业务经费预算达到10万元以上;严格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办案补贴发放率达到100%。
(三)继续提升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重点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大厅)建设,力争多数县(市、区)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大厅)达到省级示范窗口建设水平。
(四)建设法律援助强基工程,加强乡镇(街办)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改善基层办公条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办案职能,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卷宗管理,扩大社会影响,为法律援助事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深入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提高资深律师办案比例,争取承办一些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及时宣传报道,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六)继续增设市级“法律援助受理点”,规范受理点的管理,拓展法律援助案源,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更大方便。
(七)加强信息调研,完成上级下达的信息案例报送任务,提高报送质量和上级采用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理论创新,指导工作实践。
(八)以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争取一、两项单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现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
二、资产损益情况:2012年,我单位本年度收入149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49万元,本年度支出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0万元。净资产为13万元,与去年相比未发生变动。
三、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无
四、涉及诉讼情况:无
五、社会投诉情况:无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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