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聊城 中国法制网 法律援助网 司法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法援动态 > 时事信息 >
 
《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2 13:44:00  浏览量:
 
 
图为市司法局副局长宋一丁同志与现场部分宣传人员合影
 
9月6日,聊城市及下属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联合部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统一行动,分别在各自辖区举办了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以庆祝《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
今年9月份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省司法厅把9月份确定为全省“法律援助宣传月”,并规定9月6日为集中宣传日。为此,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在9月份前后,先后组织全市法律援助人员参加了全省“为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主题摄影比赛、“我与法律援助”征文活动,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十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果,面向社会普及法律援助基本知识,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在聊城市区新东方广场宣传活动现场,聊城市和东昌府区法律援助中心参加活动的律师和工作人员有30余人,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并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以及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宣传手册,东昌府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农民学法用法读本》、《社区居民学法用法读本》等“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宣传活动当天,仅新东方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就接待群众咨询105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2230余份,普法书籍400余册。

聊城市司法局副局长宋一丁、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孟宪东、市法律援助中心书记马奎庆、东昌府区司法局局长李乃辉参加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0635-12348  青少年维权热线:0635-7029939 0635-7029929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