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法援字【2009】第21号
二00九年聊城市法律援助业务质量检查
评分标准
2009年全市法律援助业务质量年终检查工作,将采取抽查法律援助卷宗的方式,由检查人员在每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档案室随意抽取民商事、刑事、行政及调解类型的法律援助卷宗共十个,进行详细检查。为此,市中心根据省中心要求和《二00九年聊城市法律援助工作考核项目及考核办法》的规定,结合聊城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制定了本评分标准。本标准满分为100分,评分结果将折算纳入《二00九年聊城市法律援助工作考核项目及考核办法》的考核总分。
一、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装订标准(20分)
1、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装订的。(2分)
2、采用规范式样、规格的卷宗封皮装订的。(2分)
3、卷内材料以A4纸作为标准用纸,如纸张过大则折齐,如纸张过小则附到A4纸张上一同入卷。(2分)
4、卷宗文字采用能长期保存的碳素墨水或黑色中性笔书写,字体工整、清晰。(2分)
5、采用其他颜色笔书写的或复写、热敏传真纸的材料复印后,连同原件一同入卷。(2分)
6、对文字难以辨认的材料,附上抄件;外文材料或少数民族语言材料译成中文附卷。(1分)
7、卷宗每册不超过150页,超过150页的分册装订,注明案卷顺序号。(1分)
8、卷宗内的材料逐张编排页码,每册从“1”编号,标在材料纸右上角,背面有字的,页码标在左上角。(2分)
9、填写卷宗目录时,一份材料编为一个序号,页码填写完整、正确。(2分)
10、卷宗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卷宗材料以右页边和下页边为准,叠放整齐。(2分)
11、卷宗装订顺序按照法律援助刑事辩护案件卷宗和法律援助民事代理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为准。法律援助商事、行政代理卷宗,参照民事卷宗顺序。(2分)
二、法律援助卷宗内文书材料评估标准(80分)
1、法律援助审批表(10分)
1)采用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规定的统一格式。(1分)
2)表内项目填写完整,对无法填写的项目做出说明。(1分)
3)“案情概要”项目简明扼要,突出关键情节。(2分)
4)“审查意见”项目,明确所依据的条款、具体规定。(2分)
5)受理案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指派。(2分)
6)案件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2分)
2、指派通知(2分)
1)做到有统一编号,指派具体明确;属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同时附指定辩护人通知书。(1分)
2)有相应的送达回证。(1分)
3、法律援助申请书(4分)
1)申请书载明表示申请人身份的基本项目(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址)、请求事项、提出申请的基本事实、主要理由和依据。(3分)
2)由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具名并摁手印。(1分)
因书面申请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申请的,有法律援助机构或者转交机构工作人员制作的书面记录。没有记录的该项不得分。
4、申请人身份证明(4分)
当事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卷里必须有受援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除提供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外,提供证明其有代理权的文书,如授权委托书;具有获得法律援助特定身份资格的,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件,如残疾证、老年人证、现役军人证等。
5、经济状况困难证明(8分)
1)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或其所属的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根据案件情况附加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最低保障待遇证明、失业证明、下岗证明,具有经济状况困难证明的作用。(6分)
2)经济困难证明采用省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印制的格式。(2分)
6、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3分)
1)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应当与受援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但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除外;以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印制的格式为准。(1分)
2)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摁手印。(2分)
7、阅卷笔录、证据(4分)
没有阅卷笔录的要有复制材料。
8、会见笔录(10分)
1)承办刑事辩护案件,制作会见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笔录;承办民事(商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制作会见当事人笔录。(2分)
2)在刑事辩护案件中必须有会见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笔录,其内容应当包括:①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态度;②告知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③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④对所指控犯罪情节的查询过程;⑤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提出的关于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意见;⑥其他必要内容;最后要有被告人的手印。(8分)
9、庭审笔录(7分)
1)对开庭过程作简要记录的。(3分)
2)符合庭审笔录的格式。(2分)
3)对有异议的事实、关键证据及各方观点作详细记录的。(2分)
当事人的最后陈述,要记录准确。
10、辩护词、代理词(7分)
1)符合辩护词、代理词的格式。(2分)
2)辩护词、代理词观点正确,适用法律正确;语言通顺、层次分明、条理清楚。(5分)
11、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流程监督表(7分)
1)有相关办案人员的签字。(3分)
2)有受援人的签字。(2分)
3)有承办机构的签字。
(2分)
12、结案报告表(8分)
1)采用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规定的统一格式。(2分)
2)项目填写完整、规范。(2分)
3)案情介绍及承办情况报告比较完整,字迹工整。(2分)
4)有承办机构加盖的印章、指派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划分了质量等级、发放了办案补贴。(2分)
13、法律援助案件确认书(6分)
1.采用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规定的统一格式。(2分)
2.项目填写完整、规范。(2分)
3.有指派机构确认的等级,并有指派机构负责人签名。(2分)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ms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余份。整个宣传月活动被市、县两级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报道 16次,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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