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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01 17:11: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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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至11日,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对高唐县12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联络站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与指导工作。此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基层法律援助联络站的运行情况。通过检查结果显示,目前绝大部分乡镇(街道)的法律援助联系站的基本硬件建设都达到了有组织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牌子、有制度“六有”目标,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同时在人员配备上各乡镇政府也从人力、财力以及物力上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但从中也发现不少问题:一是对受援人员的信息掌握不够全面;二是对有部分受援案件认为简单而没有建立卷宗,导致无账可查。通过此次检查,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要求各联络站和联络员必须熟悉本辖区内的受援需求情况,对一些简单案件要进行登记立卷,进一步的督促了乡镇法律援助联络站及联络员的积极性,为下一步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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