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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检查考核范围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01 17:13:00  浏览量:
 
    近年来,聊城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法律援助工作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2010年3月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后,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经聊城市司法局积极争取,聊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于近日发出《关于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项目的通知》,决定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范围,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按照省司法厅规定的考核标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建设,争取取得好的成绩。
    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范围,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极大地调动了全市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全面提升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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