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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01 17:15:00  浏览量:

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
    在5月份召开的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市中心根据各县(市、区)辖区人口、法律援助经费、法律援助人员等情况,对省厅为聊城下达的2010年法律援助案件责任数进行了分解,并与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省厅将于2010年11月初,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以2009年11月1日—2010年10月31日期间结案的案件数量为准(包括2008年、2009年、2010年受理并在前述期限内结案的案件),要求案件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全部装订成卷,办案补贴发放率达到100%。目前,距省厅检查考核仅剩4个月时间。但是,我市各县(市、区)完成办案目标任务的情况十分不平衡,任务仍十分艰巨。截止到2010年6月23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7件,结案300件。其中,茌平、莘县、阳谷、临清受理案件均在100件以上,特提出表扬;冠县、东昌府区受理案件均不到50件,望引起充分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摆脱落后局面(具体情况见附表)。
    受理案件是完成结案目标任务的前提,希望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受理案件,及时将受理、结案的信息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在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办案目标任务,并实现结案案件归档率100%、案件补贴发放率100%,在全省考评中取得好的位次。
    附:《各县(市、区)完成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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