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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召开2011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19 17:25:00  浏览量:
聊城市召开2011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继续提升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聊城市司法局于2011年4月14日召开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哈宝泉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宋一丁同志主持会议。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公证科科长、基层科科长、鲁西公证处主任、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及《聊城日报》、《聊城晚报》、聊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同志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孟宪东同志通报了2010年全省、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情况,并与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签订了《2011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市法律援助中心书记马奎庆同志对2011年法律援助办案目标任务进行了说明;会议还下发了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聊城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的意见》、《2011年聊城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2011年聊城市法律援助工作考核项目及考核办法》以及《2011年聊城市法律援助案件及信息、案例报送目标责任数》。
会议指出,2010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继续提升年”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围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增加法律援助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着力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工作管理水平,着力增加办案数量、提高办案质量,着力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提高公众知晓率,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的继续提升,为加快建设生态型强市名城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哈宝泉局长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了五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大力提升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增强经费使用效益;二是要继续提升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要努力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四是要巩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成果,构建便民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五是要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哈宝泉局长指出:这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说会议重要关键是工作重要,说工作重要主要体现在“四个唯一”:即法律援助工作是我市司法行政诸项工作中惟一一项列入综合治理考核的工作,惟一一项每年下达详细的工作目标任务并逐项进行目标考核的工作,惟一一项直接体现司法行政关注民生的工作,惟一一项每年都精心筹备、隆重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的工作。为了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已研究确定,市法律援助中心由局长亲自分管,宋一丁副局长协助分管。各县(市、区)司法局也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
哈宝泉局长强调:法律援助事业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本着为弱势群体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职责,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适应形势变化,研究制定创新工作方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在创新中寻突破,以创新促发展,实现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继续提升,为把聊城建设成生态型强市名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宋一丁副局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全省、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哈局长讲话精神,把确保完成办案目标任务作为第一要务,抓住工作重点,配备精兵强将,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工作督导,确保2011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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