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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2-01-05 17:29: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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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壮大法律援助队伍,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高校教学实践环节,培养实用性、技能性高等法律专业人才。近日,聊城市司法局、聊城大学法学院联合下发文件:在聊城大学法学院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在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聊城大学法学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聊城大学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隶属聊城大学法学院领导,在业务上接受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监督。法学院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场所。法学院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教师、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二、三年级学生根据自愿,可申请担任法律援助志愿者,经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合格后,颁发《法律援助志愿者证书》。根据计划,聊城大学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在2011年底和2012年初,将发展首批法律援助志愿者100名左右。
法律援助志愿者可面向社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可接受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开展相应的法律援助宣传、社会调查活动。已经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从业资格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可接受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参与非诉讼代理以及承办其他法律援助事务;但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同时,聊城大学法学院在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学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力所能及地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实习和参加社会调查的机会和场所,并可接受法学院的邀请推荐资深律师举办相关专业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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