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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检查组对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12 15:52:00  浏览量:
 
    10月31日至11月1日,省司法厅检查组一行四人在省厅监察室副主任李增民同志带领下来到聊城,对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采取现场查阅卷宗、查看账目及会计资料、电话回访等方式,对临清市、东阿县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两个县(市)法律援助经费单列科目,独立核算,账目清楚,会计资料完善,办案补贴发放规范,工作比较扎实。检查组对两县(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东阿县的工作情况,令省厅检查人员特别感动。检查组评价说:东阿县全县不到40万人口,只有21名法律服务人员,经费十分紧张,却能以积极向上、蓬勃奋发的精神风貌,克服重重困难,每年办理近300件法律援助案件,并及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中央、省级法律援助办案专款100%用于发放办案补贴,地方业务预算经费91%用于发放办案补贴,十分难能可贵。
检查过程中,李增民同志对聊城市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一、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体现了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意义,越是经费有限越是要把它管好、用好,用到刀刃上,能够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二、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中央、省级办案专款100%要用于发放办案补贴,地方财政业务预算经费60%要用于发放办案补贴,这两项是硬性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司法行政办公不得挤占法律援助经费;三、在队伍建设上,要做到从优待警、从严治警,努力培养壮大法律援助队伍,深入挖掘潜力,确保法律援助事业持续发展;四、办案补贴“一案一发、及时足额”的做法要坚持下去,充分调动办案人员投身法律援助事业的积极性。李增民同志希望聊城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发扬积极向上、蓬勃奋发的精神风貌,并祝愿聊城法律援助工作百尺杆头,更进一步,为司法行政工作增光添彩。
市司法局副局长宋一丁表示:本次检查体现了省厅对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省厅对聊城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市中心要对检查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汇总和梳理,及时向市局党组汇报,采取切实措施,对该项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并以此为契机,促使聊城法律援助整体工作水平再提升。
此次专项检查是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安排的,共分三个检查组,在全省共抽查6个市,每个市抽查2个县(市、区)。在聊城期间,市司法局副局长宋一丁同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孟宪东同志全程陪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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