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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名同志荣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18 15:52:00  浏览量:
 
近日,司法部发出《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孟宪东同志、临清市司法局烟店司法所所长崔俊亮同志受到表彰,荣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另外,根据省司法厅决定,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民事部副主任马静同志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并荣记个人二等功。
一批在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先进典型涌现,与全市法律援助事业的持续发展是分不开的。近年来,聊城市法律援助工作在扎实开展“争先进位年”、“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中,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己任,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制机制,办案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办案质量显著提高,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市多名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典型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表彰,既是上级对我市法律援助整体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扎根基层、辛勤奉献的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激励,必将鼓舞更多同志以先进人物为榜样,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提升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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