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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2 15:02:45  浏览量:
 
      近年来,聊城市司法局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升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机构建设标准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县级法律援助机构拥有独立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150㎡,且临街一层无障碍便民服务窗口(大厅)面积不少于60㎡。服务场所标识醒目,重要规章制度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公开承诺事项、监督电话等上墙公示。落实柜台式办公,实行挂牌服务,配备调解室和私密会谈室,方便开展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协商调解、个别谈话等工作。
      二是业务工作规范化。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工作制度,全面规范各环节操作流程。落实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制度,组建聊城市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委员会,建立同行评估专家人才库,适时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活动,加强案件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高办案水平,确保案件质量“零投诉”。
      三是服务方式便民化。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加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力度,加强军人军属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简化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一般性案件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审查、当天指派承办单位。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来源:山东司法行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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