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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召开 陈军副局长做重要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0 19:30:16  浏览量:
     2017年4月20日,聊城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召开,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军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孟宪东主持,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叶兴民传达了2017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就本地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做了重点汇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有关负责人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出席了会议。
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军
     陈军同志在讲话中对2016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方面,全市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大幅提升,诉讼案件占比大幅提高,在为受援人免除昂贵的代理、辩护费用的同时避免或者挽回经济损失9541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政府责任落实,促进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行了班子成员包县责任制、办案进度月通报制和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制度,创造性地开展了全市案件质量集中评查,确保了全年案件质量“零投诉”,完成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二级平台升级并网,各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更加完善,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明显提升。在2016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综治考核中,我市的位次在2015年第12名的基础上实现了大步前移,前进了6个位次。
     陈军同志在讲话中还对当前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一方面,机遇前所未有,法律援助从未像现在这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先后四次谈到法律援助制度完善。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作出批示:“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另一方面,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思想认识上还不到位。二是法律援助机构履行职责还不到位。三是推动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低。五是各县(市、区)工作发展不平衡。陈军同志要求,今年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深挖存在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努力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跨越发展。
     在充分肯定了既有成绩和新形势下面临的机遇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陈军同志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政府责任落实、健全完善监管举措、打造“聊城法援”品牌等五个方面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要求在新常态下实现为民服务新作为。陈军同志在讲话中还重点强调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用足政策,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水平。2017年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务必向一把手汇报好工作,通过局长向政法委书记争取政策支持,进而把工作汇报给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这项工作要做好,务必要改变现在不汇报、汇报少的工作局限。一直说经费保障水平低,有的县法律援助经费多年一贯保持不变,归根结底是不主动汇报工作的结果。
     二是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关于法律援助机构、业务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标准已经下发,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高标准建设,别应付、别糊弄。在具体工作不到位不达标的地方,要经常向一把手汇报、请示,该提的问题要提,该要求的事项要争取。许多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怎么引导、怎么举旗。同时,对于具体的业务工作,要切实加强工作宣传。好多事情明明做了,但是没有反映出来,一是信息反映不上来,二是宣传不到位。现在许多百姓仍然处在找关系的阶段,对于什么是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的程序和条件知晓率还不高。同时,由于不重视宣传,许多工作明明做了,可是省厅看不到,不知情。这一点应该像其他地市学习,别人是刚有设想已经宣传出来的,然后各项工作跟进,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而我们却是做了也不说。
     三是改进作风、明确责任,真正树立起法律援助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作风引领、责任先行,不但关系到整个法律援助的社会整体形象,更决定着我们服务的工作质量,要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能力,坚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必须坚守三条底线。守住无偿服务底线,向群众讲明,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讲明,绝不允许搞变通,各县(市、区)要加强回访,坚决查处违规收受钱物的行为,确保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要游走在法律法规的边缘;守住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底线,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是提升效能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们的办案数量在持续增加,质量绝对不能下降;守住法律援助工作者清折办事的底线,要守住本分,绝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特别是在中央大力反腐倡廉的大趋势下,更要提高自身要求,做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绝不能拿原则做交易,用权力牟私利。
     四是履职尽责,担当有为,努力在抓亮点、见成效上下功夫。概括而言就是要“五抓”:要抓“领导”、抓“责任”、抓“担当”、抓“保障”、抓“亮点”。抓“领导”,就是要多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多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要把法律援助队伍的领导抓好,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要得力,既要想干事,又要能干事,还要干成事。抓“责任”,就是干好工作必须有责任心,精神不振,必然工作不力。分管局长对中心同志不但要加强教育,更要加强引导,帮助大家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抓“担当”,就是干好工作必须有人做事、有人担当,从中央到地方,随着改革深入和民主法治发展,小政府大民生的格局基本形成,政府主要责任向供应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转变。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完全依靠法律援助人员义务开展工作已经不现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已经成为趋势。这一点聊城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走在了前列。抓“保障”,即抓经费,没有经费一切工作就没法落实,工作、案件就做不好,这也是困扰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因素,有的县市区经费落实的不好。落后地区要善于把握政策形势和机遇,重点做好工作汇报,积极把政策用好用活,争取更多的支持。抓“亮点”,就是干工作
要出彩,创先争优争一流,希望能进一步探索、摸索、创新实践,争取在行业内出创新、出亮点,要尽力创造不同的业绩,每个县(市、区)争取都能做出几个特色,进而整体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孟宪东主持会议
     在陈军同志讲话后,孟宪东主任结合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补充强调了四个方面。
     一要抓机遇。俗话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机遇转瞬即逝,必须紧紧把握。对我们法律援助工作来讲,近两年来,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两办相继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就是十分重大的发展机遇。特别是近期市委深改办、市政法委要对各县(市、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情况开展工作督导,更是为我们提供了推动工作的绝佳机遇。英国军事理论家托·富勒曾经说过:“一个明智的人总是抓住机遇,把它变成美好的未来。”我们把握这个机遇干什么?就是要借机推动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解决我们平时不能解决、不好解决的工作难题,解决长期制约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法律援助人员、办公接待场所(包括临街便民服务大厅)、业务经费等问题,补齐我们的工作短板,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希望大家紧紧把握住这个难得机遇,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争取支持,争取有大的作为,切莫错失良机。
     二要抓重点。常言道,“一俊遮百丑”。干工作做事情要提纲挈领,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抓住抓准工作重点,在重点工作上集中精力,锐意创新,寻求突破,创造经验,形成工作亮点。切不可不分主次轻重,胡子眉毛一把抓。对我们法律援助工作而言,办案数量质量、经费管理使用就是重中之重。在办案数量质量方面,一定要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积极拓展案源,确保年度办案目标任务的完成,并确保办案质量“零投诉”。在经费管理使用方面,一定要坚持单列科目、独立核算,坚持及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办案补贴的发放要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提倡一案一发、一月一发,发放周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季度,绝对不允许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要抓规范。抓规范一是要抓机构规范化建设,主要是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我这里不再多说。二是要抓业务规范化建设,主要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要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把任务层层分解到人,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做到处处有人管理,事事有人负责。要建立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做到一切有据可查,一切照章办事,严格按程序操作。三是要抓工作细节,去年省厅评价我们的工作说,“该干的工作基本都干了,但总感觉像北方木匠干的活”,就是说我们的工作干的太粗糙,不精细。因此,我们今后一定要树立细节思维,在工作精细化上下功夫,像陈局长要求的那样,做到细致入微,一丝不苟,力争把工作做到极致。
     四要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工作不抓落实,任何美好的规划都只是一纸空文。有时我们的工作安排部署下去了,如泥牛入海,工作进展如何,完没完成,没有任何回音。有的工作完成了也不汇报;有的工作拖拖拉拉,进展缓慢;更有甚者工作根本就没做,根本就没把上级要求当成一回事,这样怎么取得工作成效?今后,我们必须改变这种状况,狠抓工作落实。凡是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工作进程要汇报,工作的关键节点要汇报,遇到自身不能克服的工作困难要汇报,工作完成了更要汇报。要按照省厅要求,凝心聚力抓落实,一门心思抓落实,一以贯之抓落实,通过很抓工作落实,把我们的各项工作规划落到实处,实现我们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跨越发展!
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叶兴民传达2017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
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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