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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静:“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4 18:00:12  浏览量:
马静:“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近日,在司法部通报表扬“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中,山东省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民事部主任马静被评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马静同志2001年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0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民事部主任、中级律师。自其参加工作以来,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服务中心大局,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强化思想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马静同志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她通过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培训和个人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政治学习,思想政治觉悟、政策理论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她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了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一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和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马静同志注重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善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法律援助工作实践,做到了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聊城市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
       马静同志积极推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积极推动并制定了《关于全市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暂行办法》《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聊城市司法局值班律师工作规定》《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文件,提升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组织扩充了市直法律援助预受点;组织招募并成立了市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委员会和案件承办律师库、市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才库,充实了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平台支持和人才保障;还打造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队伍,组建由退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家属的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提供由特定人员为特定群体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利用线上的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载体,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工作动态以及典型案例,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增大社会知晓率。线下利用重大节日、特殊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突出农民工、精准扶贫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群体,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活动,扩大了“聊城法援”的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加大对案件办理质量的监管,修订完善了《聊城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因工作成绩突出,马静同志先后被授予司法厅个人二等功;全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市直机关工委共产党员先锋岗;聊城市人民政府和谐使者称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度人物;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嘉奖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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