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座谈会
为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充分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聊城市司法局与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对审查起诉阶段全覆盖工作的覆盖范围、流程衔接、保障机制等作出了指导性规定。
为推进《实施办法》顺利实施、落地见效,3月15日,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在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座谈会,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程仁召、四级检察官助理陈换林出席会议,市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马奎庆,副主任叶兴民、舒东林、何宁建及业务一科科长马静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从工作实际出发,就试点工作的实践操作、程序衔接和案件补贴标准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就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形成共识。
程仁召指出,《实施办法》只是一种手段,关键在于落实,我们将继续加强审查起诉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马奎庆表示,将进一步深化援助中心与检察院的联系与协作,共同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促进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