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是市政府设立的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司法局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后,现有编制20人,内设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信息科四个科室。
二、主要职责
(一)面向全市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依照法律、法规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代理、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二)承担市本级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三)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承担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宣传和相关培训工作;(四)承担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五)承担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平台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六)承担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等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七)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专题调研任务。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服务领域逐步拓展。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妇联、残联、老龄委、军分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设立了工作站(联络点);在市直律师事务所设立了4家受理点、16家预受点,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监狱派驻法律援助律师值班,为在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供供法律援助服务。
(二)服务民生更加便捷。2018年6月,500平方米、临街、落地的聊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2021年7月,进行了扩容改造,提档上级,实现了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12348”服务平台等服务窗口于一体,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并加入了“爱山东”app,实现了法律援助网上办、指尖办。
(三)社会影响力显著提高。我们始终坚持“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的原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连年增长,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聊城市第二届、第三届文明服务品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聊城市抗击疫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聊城市关心国防建设先进单位,聊城市“五星级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理念,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促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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