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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某等82名老年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8 09:29:53  浏览量:
○工资拖欠索要难 法律援助帮维权——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李某等82名老年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机构:山东普新(高唐)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赵英凯、朱洪超 律师
【案情简介】
       高唐县三十里铺镇李某等82名农民工,均曾在高唐县三十里铺镇一果园打零工,并被欠下劳务费20余万元。根据57名农民工最初反映问题,认为是三十里铺一家家用工企业X公司拖欠他们工资,但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立即指派律师进行办理,并组织律师和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了调查走访,初步查明农民工投诉反映的X公司欠薪的问题与事实不符。该果园系三人合资,农民工投诉反映的X公司系其中1名出资人的独资企业,与本案无关。为涉案农民工调整了诉求主体后,律师继续进行调查走访,抽丝剥茧,拿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关联证据:一份工资表。表上,三个合伙的雇主信息签名赫然在目,82个农民工的名字、劳务费的详细数额、已支付的工资、尚欠的工资数额24.7万元准确无误。
       办案律师先行与县联合调解中心进行联系,在调解中心的调解下,三名合伙人中的两名合伙人同意按照比例支付农民工工资,剩余的15万元因另一名合伙人远在外地,调解中心联系不上。律师即代理剩余57名农民工向高唐县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经过高唐县人民法院审理并调解后,另一名合伙人杨某也同意支付57名农民工的剩余工资。案件最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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