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聊城 中国法制网 法律援助网 司法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信息速递 > 精品案例 >
 
张某劳动报酬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08 09:04:00  浏览量:
 
案件类型:民事法律援助
案    由:劳动报酬索赔
承办单位:大辛庄司法所
承 办 人:徐继合,大辛庄司法所所长
受 援 人:张某,男,28岁,住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
 
案情简介:张某于2010年3月至11月在孙德胜处打工,当时说好每月工资800余元,到年底,孙德胜欠其近3个月工资2000元。2000元对别人来说不是大钱,可是对张某来说却是不小的一笔钱。张某多次索要未果,特申请法律援助。
 
承办过程:张继和所长承办此案后,立即带领助理到前八里居委会找到孙德胜了解情况。孙德胜认可欠张某近3个月工资未付的事实。但是,提出一个理由:张某在打工期间曾经致一个工友受伤,为此,孙德胜花费了几千元的治疗费。为惩戒张某,扣了其近3个月的工资。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徐所长耐心的和孙德胜讲解劳动法,指出他这样做是违法的,并告诉他张某家境困难,很需要这笔钱。经过一下午的思想工作,孙德胜终于和张某达成协议,孙德胜付给张某工资1800元。
 
承办结果:2011年1月15日,孙德胜来到大辛庄司法所当着徐所长的面交给张某1800元。此案得以顺利解决。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0635-12348  青少年维权热线:0635-7029939 0635-7029929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