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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巨额打赏 法律援助高效维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8 11:23:24  浏览量:
“熊孩子”巨额打赏,家长糟心; 法律援助高效维权,暖家长心。
 
【案情简介】
       近年来,随着网络行业的快速发展,网络逐步占据了人民生活得方方面面。今年因新冠疫情的缘故,网络直播的方式更加多样化,让更多的成年人沉迷于网络,而随之带来的另一个负面影响就是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在父母的“感染”下加入了观看网络直播等的队伍,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平台打赏引发的纠纷案件也逐步增多。
       2020年年初,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的李女士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平日里李女士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有某网络平台的账号,平时也使用该账户通过网络购买衣服等用品,李女士的儿子尚不足8周岁,平日里自己玩手机的时候也会跟着一起玩,对手机的支付功能等多少有些了解。因疫情缘故李女士用自己的手机号码给未成年的儿子注册了上课用的钉钉账户,平日上课期间由李女士的儿子使用。但过了没几天发现手机频频收到关联信用卡的欠费信息,再去查询时发现自己手机关联的银行卡及储蓄卡已经向某平台支付了近10万余元,这些钱包括李女士收取客户的保险费,更多的则是透支的信用卡额度。焦急万分的李女士立即跟北京某网络公司联系要求退费,但事隔四个多月仍杳无音讯。万般无奈之下向聊城市电视台民生面对面栏目组求助。
        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为聊城市法律援助受理点,是2018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优秀律师事务所,与聊城市电视台也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接到聊城市电视台民生面对面栏目组的求助信息后,指派张建升律师为李女士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张建升律师通过与李女士及其儿子的交谈,找到了该案件的突破口:首先,打赏的频率、每次打赏的数额等不符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思维。根据李女士儿子的陈述,平时自己玩某一款游戏,课间休息时进入到了游戏玩家的主播平台,里面主持人说带着一起打怪物、升级,于是自己要拜师,并被要求送鲜花或者进行游戏币打赏,而李女士儿子在不能辨认打赏购买游戏币和鲜花价格的基础上频繁打赏,支出金额最多的一次是9000多元;其次,通过查看打赏的时间,均是在正常线上上课课余时间短短20分钟左右的时间内实施的打赏行为,而这个时间段内都是孩子自己在家上课;再次,李女士儿子使用的钉钉账号是通过该手机号注册并关联,而李女士使用该手机号注册使用的第三方平台账户,及该账户关联的银行卡等信息均能一一对应;还有一个关键的信息是李女士儿子陈述在此期间曾经与某一主持人进行过短暂的对话交流。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整理,张建升律师认为有高度的盖然性可认定对外打赏的实施人为李女士的儿子。
        同时,张建升律师查阅了最高院在2020年5月15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5条等法律规定,综合上述客观事实及法律规定,张建升律师认为李女士的损失有挽回的可能性。
        在确定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后,就需要选择高效维权的法律援助途径。毕竟从未成年人实施打赏行为至接受援助之日已经间隔了5个月的时间,而维权的途径无非就是通过诉讼和谈判的方式解决,在综合两个维权途径占有的时间、经济支出及当事人精力等因素下,张建升律师认为先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私下谈判解决或许会更加高效。确定解决途径后,张建升律师利用周末的时候,结合受援人李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向北京某网络公司出具了一份《律师函》。该《律师函》以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当前适用的法律规定为准绳,辅之以企业长久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的社会声誉为基础,从多方面就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律师函》发出后,又通过电话的方式直接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最终,李女士于2020年9月中旬顺利收到了退回的打赏款101737元。
【案情点评】
       该援助案件之所以能够顺利解决,一方面得益于最高院因疫情而发布的一系列指导意见,同时也取决于援助律师能够在众多纷繁复杂的证据材料中抓住案件实质性问题所在。同时选择案件的解决途径,也需要借助于援助律师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的把握程度和敏锐洞察力。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践行者,同时律师更是社会公平正义、扶贫扶弱的中坚力量。聊城市司法局、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努力践行公共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努力提高援助律师的执业水平,努力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群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最大化的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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