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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与法律援助同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30 14:58:00  浏览量:
 徐芹芹   东阿县法律援助中心
 党的十八大举世瞩目,当今,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何为“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阐述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他平实的话语深深的触动着我们每个人的心。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我想说,我的梦想就是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梦想,但我们同属于一个国家,个人梦与中国梦相生相伴、休戚相关。我们追逐自己的梦,本身就是构成“中国梦”的一块块基石。中国梦的实现归根结底是每个中国人的梦,究竟实现与否,更为重要的则是实现每个小小梦想的过程中,你所付出的努力,每一滴努力滴下的汗水经过千万次的汇聚,终会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所从事的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平凡,但我也有自己的梦想,也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法律工作者又被称为“困难群众的救星”,我的任务就是解决困难群众没钱打官司,打官司难的问题,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问题不断增多,特别是农民工权益维护,下岗失业工人权益维护,劳动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群体性矛盾大幅增加。这些人群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出现问题他们往往采取非常极端的方式,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影响。作为法律手段之一的法律援助制度,在社会稳定中发挥着“调节器”和“减压阀”的重要作用。当社会成员中的弱势群体遇到矛盾和纠纷的时候,能够得到援助中心的帮助,打的起官司,通过理性的方式把上述矛盾在法律框架内得到解决,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应该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我们法律工作者通过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群体性案件,及时解决纠纷,有效化解矛盾。记得有这么一个案件:2012年年底的一天下午,我接待了几位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他们情绪非常激动。经询问他们是在本地打工的农民工,包工头王某拒绝发给工资,现在下落不明,他们拿不到工资无法回家过年。看到他们无助的眼神,我们积极调取证据,并和王某所在的村委会取得联系,经调查王某一直在家里躲着。我立即草拟诉状起诉于人民法院,并带领法院工作人员向王某住处下达传票,王某无奈应诉。在庭审中,面对铁一般的事实,王某答应调解,并当庭如数偿还工人们的所有工资。看到农民工拿到工资后憨厚的一直道谢,我心里暖暖的。像这样的例子很多,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应该努力成就自己的个人梦,推动中国全面进入法治社会,让每一位普通老百姓都能充分享受到法律保护下的自由,尤其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很好地司法保护。我认为,人们对司法公正的需求,就像我们对蓝天的期盼一样,是一个基本要求。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人生应该像蜡烛那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今后我会始终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倾尽个人的全部力量,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进行到底,把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我们的重要职责。满怀信心的揣着那份信仰,那份信念,那份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去追逐自己的梦想,让我的梦想与法律援助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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