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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以规范法律援助卷宗管理促办案质量提升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17 15:51:00  浏览量:
 
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详细记录了律师办案的具体过程,卷宗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详实全面,直接体现了办案律师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和办案质量,也是法律援助机构对律师办案质量进行监督的重要依据。为了促进全市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的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全面提升。重点做好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卷宗规范化标准。在统一采用全省新制定的法律援助案件格式文本的基础上,聊城法援中心制定了《聊城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排序表》,将法律援助案件分为: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当事人申请的刑事案件和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三大类,对法律援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承办的案件卷宗材料分别进行了规范。
二是规范卷宗从派案做起。聊城法援中心在案件指派的同时,就将卷宗格式文本交付办案律师,一方面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程序,统一了办案材料的格式标准,减少了律师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另一方面也便于从形式上约束律师严格依法办案、勤勉尽责,塑造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规范化的良好形象。
三是严格卷宗归档期限。承办律师应在案件结案后一个月内,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将卷宗整理装订,上交法律援助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后统一存档保管。卷宗材料不全、装订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在十日内补齐材料,并按规范重新装订。对逾期未上交卷宗以及经限期补正后卷宗质量仍不合格的,该案件不计入办案律师完成的法律援助义务量。
四是评估卷宗确保办案质量。法援中心对律师办理的每件法律援助案件,无一例外地实施卷宗质量评估,经审查质量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认定,不发放办案补贴。
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统一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不但有利于从形式上掌控办案质量,更提高了法律援助机构案件质量监督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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