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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八项措施开展“法律援助惠民济民”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16 15:55:00  浏览量:
 
近日,聊城市司法局出台了开展服务保障民生“五大行动”意见,“法律援助惠民济民行动”是其中重要一环。为把这项行动做实,做大做强做优全市法律援助事业,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全省工作部署和本市重点工作,确定了“法律援助惠民济民”八项措施:
一.大幅度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把为困难群众多办案、办好案作为第一要务,通过层层分解办案目标任务,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经常性督导,定期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通报办案进度情况,确保案件办结数量同比增长12%,突破3100件,在基本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力争做到“能援多援”,促进司法公正。
二.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推进“质量规范百千万工程”,按全年目标任务的2%、20%进行案件旁听和回访;随机抽查100件卷宗,开展质量评查观摩活动;以案件质量“零投诉”为目标,组织案件质量大排查。对于因办案质量不合格引发投诉举报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上报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对相关人员及其执业机构进行处罚或惩戒。
三.积极开展特殊群体专项维权活动。继续围绕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重点问题以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法律援助服务;并结合开展专项爱心援助活动,切实维护好特殊群体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全面推广资深律师法律援助“点援制”。继续落实资深律师办案制度,各县(市、区)均建立资深律师信息数据库,向社会广泛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法律援助案件首先向资深律师指派,真正发挥资深律师示范、带头作用,提高案件胜诉率和群众满意率。
五.深入开展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以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目标,按照省市关于“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要求,建设设施齐全、服务便民、运行规范、群众满意的“省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逐步形成相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推进便民服务常态化长效化。
六. 扩大法律援助受理点试点范围。今年,全市范围内省市两级法律援助受理点争取突破10家,进一步为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更多方便。
七.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强基工程。通过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强化办案职能,规范流程,,建成一批“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以点带面,引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提升。
八.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通过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以法律援助微博、论坛,和“阳光政务热线”、“行风热线”等方式,及时宣传法律援助重要活动、典型案例、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优秀事迹,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提高广大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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