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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2 16:46: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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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暂行办法》,全面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业务,5月20日下午,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在聊城召开。
座谈会由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孟宪东同志主持,市司法局法规教育科、市法律援助中心、东昌府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部分同志以及8个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与会人员就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受理、指派程序、卷宗档案管理等问题开展了热烈的讨论,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一致表示: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业务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尽的义务,对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一定会按照《山东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司法鉴定依法、独立、客观、公正。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范长水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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