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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绘蓝图 为民服务创辉煌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5 11:27:50  浏览量:
 
      近期聊城司法局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其中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被列入惠民利民实事工程之中,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政府法律援助责任的落实。为确保这一实事工程的顺利实施,临清市援助中心采取四项具体举措,努力打造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综合服务平台,以确保把这一惠民利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为建设“平安临清、和谐临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绿卡,对持卡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降低法律援助受理门槛,凡涉及讨薪、工伤索赔、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事项优先办理,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加强对16个镇街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完善工会、法院、交警队、看守所、劳动仲裁等10个法律援助联络站,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4个维权岗,健全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230名。授权专业力量强、信誉度高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代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信函申请,尽力提供“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
      二是扩大法律援助业务覆盖面。在对困难群众做好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等纠纷的法律援助基础上,努力把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土地承包,以及因交通、工伤、医疗、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等民生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强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安排专业人员值守“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认真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发挥好宣传法律、释疑解惑、疏导纠纷、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是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整合资源和优势,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援助非诉讼业务,对适宜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引导受援人采用调解、和解等简便、快捷的方式解决争议和诉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完善“点援制”,让受援人自己选择援助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提高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工作程序,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全程督办,每半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专项检查。
      四是主动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专业律师承办、办案专人监督、全程跟踪评查、案件集中评议、质量效果挂钩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受援人的监督,对投诉认真查处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定期征求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面对面活动,在村(居)、社区、企业、工地、学校等,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宣传法律法规,使之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临清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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